▲白雲分駐所,最早稱為十三出張所
文.照片 / 鄭維棕
白雲分駐所是汐碇路上一處重要史蹟,旁邊更是著名的森林小學所在。
位於汐碇路上白雲國小(現為森林小學用地)旁的白雲分駐所,最早稱為十三出張所,根據研究,這個分駐所興建於日治時期的大正九年(西元1920年),至今已經接近九十年歷史了。這棟歷史遺跡,在汐止的所有古建築中,雖然不若周厝、蘇厝等一樣久遠,但在歷史的價值上,確值得汐止保留其作為歷史建物。
白雲分駐所到民國六十五年裁撤,在大正九年(1920年)時,汐止分局原屬日本總都府警務局台北洲警務部七星郡警察課汐止分室,當時,汐止人口雖然不多,但是分佈於山區且具農業生產區的汐止山區,都是人口較為集中區,包括現在的東山、石碇、北港、十三分等區,汐止分室特別設了汐止出張所、北港出張所、社后出張所、十三分出張所及石硿子出張所。可以想見,大正九年時,位於汐止山區的村落,務農人口眾多,因此當時的日本政府還必須在這些區域設立出張所,以維護地方安全。
日據時期的白雲出張所後來改名為白雲分駐所,目前為一保留完整的日據派出所遺址,遺址包含主建築物、升旗台、石階、門柱和百年老樹等,且占地達300多坪。由於此區過去受鹿窟事件波及,1942年以後,人口逐漸外移,使得白雲分駐所因白雲人口稀少,在民國六十五年(1976年)遭到裁撤的命運。又因長期缺乏管理,使得外牆遭到塗鴉,廣場則雜草叢生。
台北縣政府文化局多年前在汐止文史工作者與汐止民代的要求下,曾到汐止現場考察該建物,文化局並在今年(2009)7月31日提送古蹟指定暨歷史建築登錄審議委員會審查,決議登錄為歷史建築,並於8月20日公告。
但因白雲駐在所荒廢多年,今年初遭人在外牆及內部塗鴉,甚至還有人噴漆撰寫不雅文字,地方人士多次向縣府爭取將駐在所列為縣定古蹟或歷史建築,避免再遭人破壞,也可供遊客憑弔歷史。
白雲駐在所於民國65年裁撤,於81年報廢迄今,原本的轄區由橫科派出所接替,是全台灣境內少數保留完整的日本時代派出所遺址,包含主建築物、升旗台、石階、門柱和百年老樹等,占地達300餘坪,極具文化保存價值。文化局2009年5月31日提送古蹟指定暨歷史建築登錄審議委員會審查,決議登錄為歷史建築,並於8月20日公告。文化局表示,包括白雲分駐所前方種植避邪的竹柏、建築格局等,曾是台灣重要史蹟見證,經登錄為歷史建築後,將移交給北縣警局管理,並編列經費闢建為紀念公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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